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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6 18:49:00
                            

年1月18日上午,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承办法官席凤丽介绍,这是界首法院发出的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年1月17日,面对丈夫的暴力殴打和威胁恐吓,不堪忍受的李某走进了界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法官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积极引导李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李某诉称,自从与丈夫李某某结婚以来,丈夫对其非打即骂,长此以往的家暴,让李某不堪忍受,并多次报警处理。其丈夫李某某对社区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的规劝及批评教育置若罔闻,不思悔改,变本加厉地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无奈,李某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席凤丽法官接到李某的申请后,通过审查其提供的初步证据材料和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等,认为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于年1月18日向李某的丈夫李某某进行了送达,席凤丽法官同时告诉李某某,如果其不按“人身保护令”履行法律义务,继续殴打、威胁、辱骂申请人李某,骚扰其近亲属,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也可由申请人李某提起刑事自诉,以其有能力履行“人身保护令”法律义务而拒不履行,同样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裁定书也向当地妇联、辖区派出所、所在社区等进行了送达。

近年来,界首法院一直致力于《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竭力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与妇联、公安局、社区等部门联动,联合反对家庭暴力行为,助推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法官温馨提示:遭遇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拨打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相关证据包括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医药费票据等。

“家丑不可外扬”、“打自己的老婆,别人管不着”等错误观念,曾经是很多女性在面临家庭暴力时选择隐忍的原因。然而沉默并不能阻止家暴的侵袭,反而会变相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面对家暴需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法院新闻

安徽界首法院发出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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