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通知表示共有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考核合格。其中北京只有一家——北京数据在线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考核通过。
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要在现有无车承运人运单的基础上,增补资金流水单,并于年3月31日前完成与部、省两级监测平台的对接,4月1日起上传资金流水单。
通知要求对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延续试点期一年,向符合相关规定的试点企业颁发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至年2月28日,对不在考核合格试点企业名单内的企业,终止无车承运人试点资格。
完善监测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部、省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平台信息比对规则,加强对企业接入数据的自动监测比对,提高智能校验水平。试点企业要如实、准确、及时报送全部无车承运业务单证,避免数据露报、错报,降低运单综合异常率。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无车承运人所涉及的数据安全问题,要求做好数据保密工作。部、省两级监测平台要提升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能力,保障试点企业运单等数据上传交互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对试点企业上传的相关数据要严格保密,不得利用数据进行商业开发。
以下为家获得通过的企业名单:
北京数据在线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运输(天津)有限公司
世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滴滴集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物流集团天津货运有限公司
天津陆路港公路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振华东疆(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大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邯郸市邯钢集团安达物流有限公司
分通河北物流有限公司
唐山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河北分公司
河北快运集团
河北万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胡子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沃车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远迈信息技术张家口有限公司
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快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聚鑫物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云启正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晋云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山西新晋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卡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经纬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诚昊启元股份公司
内蒙古安快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连流畅贸易有限公司
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
营口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鞍山新资讯信息有限公司
特兰格睿物流(大连)有限公司
辽宁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沈阳传化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门到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辽阳第地嘉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营口四海互联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农信货联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中成物流有限公司
长春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香江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省掌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高物流有限公司
哈尔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哈尔滨新赛力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只点互通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斗天宇卫星导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杰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成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胖猫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天地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易浦物流有限公司
丹阳飓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远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恰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友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物云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金陵交运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星通北斗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零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连云港吉安集装箱甩挂运输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林森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宜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常州易呼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惠龙易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传化货嘀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大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卡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车马象物联网络有限公司
杭州菜鸟橙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专线宝网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未名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万联国际集装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聚合集卡联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红狮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运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共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安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统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金网运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界首市黑豹运输有限公司
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慧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流有限公司
芜湖运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维天运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神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泉州天地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泉州市闽运兴物流有限公司
铁联物流有限公司
福建好运联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福建省慧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联冠汇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未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迅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万佶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正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市峰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希杰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济南传化泉胜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京博云商物流有限公司
满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港国际货运物流有限公司
一点科技有限公司
弘嘉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航天九通车联网有限公司
开封市宏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脱颖实业有限公司
中原大易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市大一物流有限公司
许昌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卓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安联程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紫云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金色马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河南中原云工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永康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我家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物易云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小码大众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天地汇天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车联天下物流有限公司
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
湖北天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真好运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海驿智能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国联捷物流有限公司
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缘物流有限公司
长沙市实泰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天骄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衡阳市雁城物流园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湖南省京阳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神州大地行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龙骧神驰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林安汇信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志鸿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美泰物流网科技有限公司
好多车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广州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运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鑫亚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卡行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增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舶司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调车宝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讯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中外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阿凡达物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芃科技物流有限公司
风神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踏歌行物流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运柜宝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一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蜀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道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拉货宝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返空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天地汇顺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都卡行天下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东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峰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中交兴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沙师弟(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返空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遵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贵州水钢物流有限公司
贵州道坦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货车帮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腾俊多式联运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海航速运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瑞和锦程实业有限公司
榆林货达物流有限公司
陕西银天物流有限公司
陕西恒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远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胜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榆林卡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和硕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分通物流有限公司
宝鸡华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恒泰运输集团
甘肃东部运输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
武威腾宇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甘肃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甘肃新网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宁夏众力北斗卫星导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汇通互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伊宁市松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智慧天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华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新疆九洲恒昌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联宇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聚鑫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号)印发实施后,各试点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要求对试点企业进行了考核。我部在与各省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优化调整了部分考核指标,并依据部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平台统计数据和各省考核情况对试点企业进行了复核,共有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考核合格,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试点资格。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号)公布的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名单,对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延续试点期一年(考核合格试点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向符合相关规定的试点企业颁发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至年2月28日,对不在考核合格试点企业名单内的企业,终止无车承运人试点资格。
二、完善监测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部、省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平台信息比对规则,加强对企业接入数据的自动监测比对,提高智能校验水平。加强与全国道路运*管理信息系统、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等的合作对接,共同做好“人、车、户”资质信息、重型普通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入网信息、车辆轨迹信息等无车承运业务的综合监测工作。
三、提高数据报送质量。试点企业要如实、准确、及时报送全部无车承运业务单证,避免数据露报、错报,降低运单综合异常率。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要在现有无车承运人运单的基础上,增补资金流水单(技术规范见附件2),并于年3月31日前完成与部、省两级监测平台的对接,4月1日起上传资金流水单。
四、做好异常单证处理。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查看部监测平台反馈的异常信息,督促试点企业及时处理异常单证,对试点企业提交的车辆资质异常申诉进行及时校验,切实履行考核和督导责任。
五、做好数据保密工作。部、省两级监测平台要提升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能力,保障试点企业运单等数据上传交互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在试点运行监测工作中,对试点企业上传的相关数据要严格保密,不得利用数据进行商业开发。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