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在安徽省阜阳界首市人民法院行*审判庭庭长于中德的倾力调解下,当事人李某与王某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被告王某是一名外卖员,年9月14日上午,王某骑电动车不小心将购买的大豆油倾洒在该市城区国祯西门地面上,由于未及时清扫导致骑电动车路过此处的原告李某滑到摔伤,致其左膝盖髌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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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住院疗伤花去医疗费数千元,对于李某的经济损失王某拒绝赔偿。无奈,李某在到有关部门信访的同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赔偿其经济损失元。
承办法官于中德接手该案后,认真查阅案件分析案情,梳理双方争议焦点。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各项损失费用元。签订调解协议后,被告当庭兑现,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