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发布。文件提出,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巩固脱贫成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策总体稳定,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分类做好脱贫攻坚*策统筹衔接,确保*策连续性。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支持*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
根据《纲要》,安徽省将分类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工程,包括三类:
一、先行示范区
区位条件优越,县域经济发展质量高,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好,基本没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
包括:肥东县、肥西县、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相山区、烈山区,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天长市、琅琊区、南谯区,霍山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湾沚区、繁昌区、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广德市、宁国市,铜官区,迎江区、大观区,屯溪区、徽州区,共34个县(市、区)。
主要任务是,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探索经验、率先突破、走在前列,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安徽样板,为其他县作好示范。到年,一批资源条件好、地理位置优、产业发展旺、集体经济强的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正常推进区
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较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
包括: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濉溪县、杜集区,五河县、固镇县、淮上区,凤台县、田家庵区、潘集区,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市、南陵县,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宣州区,枞阳县、义安区、郊区,东至县、青阳县、贵池区,桐城市、怀宁县、宜秀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黄山区,共38个县(市、区)。
主要任务是,用好现有*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由易到难、持续发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到年,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系初步建立,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持续攻坚区
经济基础、产业基础、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都较薄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
包括: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怀远县,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寿县,定远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石台县,潜山市、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岳西县,共32个县(市、区)。
主要任务是,用足用活*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努力追赶,跟上全国平均水平。到年,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提升,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全面建立。
来源:决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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