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省卫生健康委确定全省家医疗机构为“应急助产机构”,其中包括阜阳市9家医疗机构。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医院之外,以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医院为重点,确定一批应急助产机构,用于应急承接“医院”启用后,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
目前,阜阳市确定的9家应急助产机构分别是:阜阳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医院北区、阜南县妇幼保健院、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临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根据通知,医院承接疑似或确诊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后,原在该院建档的普通孕产妇将统一转移至应急助产机构接受产检和住院分娩,该院妇产科医护人员可由当地卫生健康行*部门统筹调配至应急助产机构工作。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