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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9 21:48:00
                            

货车通行*策有变

继阜阳市发布通告后

(阜阳刚通告!这些车辆通行*策调整)

各县(市)相继通告

关于调整阜南县城区货车限制通行

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落实“为民为企为项目”20项措施,优化城市物流货车通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阜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对城区货车限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货车限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皮卡车、蓝号牌轻型货车(不限吨位)、新能源货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无需申领通行证,全天24小时可以在城区所有道路通行。

二、限行车辆类型: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

三、限制通行时间范围

(一)限行区域:贺胜路(不含)以北、富陂大道(包含)以西、京九路(不含)以东、临颍大道(不含)以南。城市物流配送货车、生产生活保障用车(不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可在20:00—次日凌晨6:00时间段通行。

(二)6:30-22:00限行区域:贺胜路以北,王家坝北路(奇泉路至临颍大道路段)以西、临颍大道(王家坝北路至鹿城路段)以北、鹿城路(临颍大道以南路段)以西,京九路以东,奇泉路以南。以上均不包含本路,其余时段均可通行,无需申领通行证。

四、因特殊情形需在限行时间和区域内通行的限行车辆,须提前通过公安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或手机APP)或者到阜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办理通行许可后方可通行。

五、本通告发布前的有关车辆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阜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年9月24日

关于调整临泉货运车辆限制通行

*策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便民利企措施,进一步优化城市物流货车通行环境,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号),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实际,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调整临泉货运车辆通行*策,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中型货车等重污染车辆通行*策

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重污染车辆,原限行路段及时间(每日6时至22时)不变。原光明路和临鲖路24小时限制通行,调整为每日6时至22时限制通行,其余时段可以通行且无需申领通行证。

二、中型配送货车通行*策

调整中型厢式或封闭式货车(含新能源中型货车)限行规定,除高峰时段(7时至8时30分、11时至12时30分、17时至19时),其余时段都可以在临泉道路通行,无需申领通行证。

三、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策

轻型及以下货车(含蓝牌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轻型配送货车等)不分吨位,不受我县货运车辆通行限制,允许在城区正常通行。

四、限行车辆通行证申领方式

货车在允许通行时段路段无需办理通行证,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通过核发通行码(证)等方式予以保障,线上可通过“交管”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领通行码,线下可通过目的地辖区中队申领通行证,经审核备案后,按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五、其它规定

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的,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本通告自年9月26日零时起实施,本通告生效后,原发布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年9月24日

关于调整颍城货运车辆

限制通行*策的通告

进一步优化城市物流货车通行环境,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号),颍上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调整颍城货运车辆通行*策,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策:轻型及以下货车(含蓝牌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轻型配送货车等,不分吨位)全天24小时可以在颍城道路通行,无需申领通行证。

二、中型配送货车通行*策:调整中型厢式或封闭式货车(含新能源中型货车)入城限行规定,允许在平峰时段(8时30分至17时、19时至次日7时)通行,无需申领通行证。

三、重中型货车通行*策: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不含中型配送货车)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文件执行,取消全天候限行规定。原老城区、新城区、高铁新区限行区域及路段不变,调整为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允许通行。

四、限行车辆通行证申领方式:限制通行的重中型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线上可通过“交管”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领通行码,线下可通过颍上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申领通行证,经审核备案后,按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五、其它规定: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的,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颍上县公安局

年9月24日

界首市关于货运车辆限制通行

区域范围及通行*策通告

为确保我市城区交通安全,缓解交通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界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施部分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新能源货车免办通行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且可在交通高峰期时间配送。

二、皮卡车免办通行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

三、蓝牌货车免通行证,避开交通高峰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简化通行证办理手续,扩展便民利民服务。为配送货车预留时间窗口、开放通行权,引导蓝牌货车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完成配送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基本配送需求。我市蓝牌货车免办理通行证,通行时间为夜间19:00至次日7:00;白天8:30至11:00,14:00至17:00。

四、黄牌货运车辆禁区范围:西至泉阳大道,南至颍河路,东至融城大道,北至新阳路。合围而成的区域为禁行区域。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指在城市市区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可在0:00—6:00时间段通行。

五、黄牌货运车辆因生产生活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可提前24小时通过交管APP申领核发网上通行证、通行码等方式予以保障。通行时间为夜间19:00至次日7:00;白天8:30至11:00,14:00至17:00。

界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年9月24日

原标题:《阜南、临泉、颍上、界首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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