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晚报讯(记者楚楠楠实习生吴慧通讯员徐杰)花多万元买了三间商铺,几年后,竟然“变”成了住宅。买方要求退房,开发商不愿意,矛盾持续了几年也没有结果。近日,界首市司法局及时进行调解,终于解开了双方的疙瘩。
事情要从年说起。那年在外打工的界首人鲁女士,看中了界首市某置业公司开发的一处商品房小区的几间商铺。按照开发商公布的设计图和小区沙盘模型,临街的一楼有二十多间商铺。鲁女士十分满意,买下了三间相邻的商铺,总面积平方米,总房价万元。鲁女士支付了万元首付款,然后分期付了房贷。
此事敲定后,鲁女士就外出做生意,几年没回家。年,鲁女士得知楼盘已经交付,便赶回来收房。来到小区门口,鲁女士傻眼了:当初沙盘上的二十多间商铺“变”成了住宅。鲁女士找到开发商理论,要求恢复她购买的商铺。对方称,开发商已经更换,对小区进行了重新设计规划,商铺区和住宅区都有所调整,已经交房且投入使用,无法调整。
鲁女士非常气愤,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买房的多万元,并赔偿她的损失。开发商却称,当年小区规划调整时,已经电话通知所有业主,可调整或退房,但鲁女士迟迟没办手续,后果应该自己承担。
鲁女士却称自己从没接到过开发商的通知,就算开发商换人,但签订好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是不能改变的,自己的损失必须由开发商来承担。
双方协商几次都无果,为挽回损失,鲁女士将该处住宅租了出去。直到今年年初,她将外地的生意托付给家人,回到家乡,找到界首市司法局,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
调解员接案后,进行了走访了解。近日组织了调解,调解员表示,在这起纠纷中,起因是开发商更改了规划,且没能及时通知到鲁女士,属于过错方。他劝道,对于老百姓来说买房置业都是头等大事,鲁女士的损失是由开发商造成的,开发商应该站在业主的角度考虑,尽量弥补其损失。
调解员准确把握矛盾焦点,抓住双方都想迫切解决纠纷的心理,耐心沟通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同意解除购房合同,全额退还购房款。这几套房子几年来的租金,作为给鲁女士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