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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6/19 21:04:00
                            

界首市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提示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止病*传播,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指示精神和要求,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正月初九)。决定取消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月3日,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本院以传票另行通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因交通管制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具办法官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被传唤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庭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依法申请延期。

3、如有纠纷需向我院申请立案,建议优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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