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界首市人民法院举行了人民陪审员颁证暨培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苑建华、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大光、界首法院*组成员、副院长王伟、专职委员李永国参加会议,会议由李永国主持。
首先,界首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大光宣读界首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文件,与会领导向新一届界首法院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
接着,全场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由界首法院*组成员、副院长王伟领誓,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鲜红的国旗庄严宣誓就职。
随后,人民陪审员代表胡运明同志作表态发言。
苑建华主任发表讲话,他对当选的新一届界首法院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就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意义。设立人民陪审员,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二是人民陪审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和审判能力。要积极参与,妥善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要严格自律,努力维护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三是市法院要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有效保障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切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
王伟副院长对人民陪审员的总体情况、管理工作办法做了详细的介绍,并对在场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认识参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人民陪审员作为联系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纽带,要肩负起营造守法环境、提高司法公信、加强法制宣传的责任。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在涉及到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